[简介] 长建价函〔2026〕2号: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调整《长沙建设造价》预拌砼市场综合价发布方式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更好地服务工 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市场主体决策需求,结合当前建设工程 材料市场变化实际,经我站深入市场调研,充分听取各相关单 位意见和建议,决定自《长沙建设造价》2026年第3期起,对 预拌砼市场综合价的发布方式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预拌砼市场综合价仅发布对应税率12.95%的除税价, 且不再发布区间价格。
二、2026年3月1日起发布的预拌砼市场综合价,对应原 发布价税率为12.95%区间值的下限值。
三、2026年3月1日前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在办 理工程结算和材料价差调整时,可按合同约定参照以下原则协商解决:
1. 合同约定以原发布价对应税率12.95%上限值、中间值、 下限值作为基准进行调差的项目,结算时根据新发布价增加100 元、50元、0元进行相应调差。
2. 合同约定按《长沙建设造价》对应税率3.6%的预拌砼价 格执行的项目,先按第1条原则执行后按以下公式换算:
砼除税价(3.6%税率)=砼除税价(12.95%税率)×系数
上限值调差方式系数:砼标号为 C40 及以下时,系数取 1.06;砼标号为C40以上时,系数取1.07。
中间值调差方式系数:砼标号为 C40 及以下时,系数取
1.07;砼标号为C40 以上时,系数取1.08。
下限值调差方式系数:砼标号为 C40 及以下时,系数取
1.08;砼标号为C40 以上时,系数取1.09。
四、各相关单位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及签订施 工合同时,应密切注意发布方式的变化,以免产生工程计价争 议和合同纠纷等情况。
源文件下载: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调整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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