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

[简介] 湘建科〔2012〕197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
湘建科〔2012〕197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房产(住房保障)局、邵阳市建工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由湖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的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已由我厅组织专家审定通过,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号为J12133—2012。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0〕245号)规定,现将其批准为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43/003—2012,自2012年12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其中,第3.0.2、4.1.1(1)、4.1.3(1)、4.1.4、4.1.5、4.1.6(3)、5.0.7、7.1.2(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DBJ43/003—2007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湖南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标准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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